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您的位置首页 >> 企业文规 >> 文规正文

公司物资领用细则

  第一条 凡属本公司自办工程或代办工程的材料领用,一律使用材料管理表,一式五份单式填写。
  第二条 填表时表内应清楚地填上工程名称、成本中心、工程编号、施工单位、经成本中心授权人签名批准,并盖有工程部工程材料专用章,交由物资部进行计划审核,加盖上计划审核章,仓库方可办理领料手续。
  第三条 各部、分公司部门领用正常的维护材料时,只须填写货仓取货申请单一式三份,清楚地填上部门名称、成本中心编号,经成本中心授权人签名批准后,由物资部计划组办理计划审核,盖上计划审核章,仓库才办理领料手续。
  第四条 在填写工程材料管理表或货仓取货申请单时,将进口材料和国产材料分开填写,领取数量一栏必须要用规定字体填上领取的数量。如果需将原数量修改,应由授权人确认签名,否则物资部有权不给办理审核发料。
  第五条 坚持工程材料、维护材料专项专用的原则,不允许将工程材料、维护材料用在其他工程上。各分公司承接的代办工程,经工程部门审批后,物资部方准予办理审核领料手续,代办工程需自购材料,要有工程部开具工程材料预算表,经物资部领导审批后才给予购买。
  第六条 各部、分公司需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开单经本部门成本中心授权人签名后,再由人事部主管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人员审批签名,方准办理审核领料手续。
  第七条 要严格按本拟定的年度材料计划进行领料。对无计划和超计划便料,物资部有权不予审核发料。同时不允许维护材料多领多占,影响工程材料的正常使用。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2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