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您的位置首页 >> 企业文规 >> 文规正文

公司自由连锁店组织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本连锁店属于由加盟店与____公司联合构筑的自由连锁店。
  第二条 本连锁店的宗旨是互利互惠、相互合作、共存共荣,谋求各自事业的发展,共同服务于消费者。
  第三条 本连锁店总部设在____公司内。
  第四条 连锁店经营总部的任务是:
  1.为各加盟店选择和提供经营商品。
  2.指导各加盟店的经营管理。
  3.协调各加盟店内其他日常事务。
  (二)加盟店
  第五条 加入本连锁店,须通过地区分部向总部提出申请。
  第六条 总部要在对申请者经营情况和所在地区市场情况分析基础上,做出决定。
  第七条 各加盟店必须在显著位置挂有本连锁店标志。
  第八条 各加盟店在一年中必须经销一定数量的连锁店统一经销商品(____公司产品),其数量由连锁店大会确定。
  第九条 对上述商品,各加盟店不允许进行再批发或转销。
  第十条 各加盟店统一经销的商品,必须以指定价格销售。
  第十一条 各加盟店必须与地区分会保持密切联系,接受后者的检查与指导。
  第十二条 各加盟店对第七、八、九、十条规定如有违反,或对整个连锁店的经营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时,经总部或地区分部同意,可终止其业务。
  (三)总部
  第十三条 总部的主要任务是在广泛听取各加盟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连锁店的发展计划,并会同下属机构组织实施计划。
  第十四条 总部应与下属机构及加盟店间保持密切联系,在宏观上加以指导。
  第十五条 ____公司负责生产或购人商品,提供给各加盟店。
  第十六条 ____公司不得将连锁店统一经销的商品提供给非加盟店,但可以向国外出口。
  (四)地区分部联合分会
  第十七条 七个以上邻近地区的加盟店即可成立地区分部。
  第十八条 联合分会由全国大中城市的地区分部构成。
  第十九条 地区分部与联合分会接受总部的领导,应以推进下属单位的经营发展为己任。
  第二十条 地区分部与联合分会可根据情况需要,另行制定其他规章协约。
  第二十一条 地区分部和联合分会依照本制度自主经营。
  (五)全国联合分会长会议
  第二十二条 全国联合分会长会议由各联合分会会长组成。
  第二十三条 全国联合分会长会议是总部的非常设咨询机构,其职责是句总部提出建设性意见。
  (六)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____年__月__日起实行。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0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