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工作细则 工作事项及审验等程序 失误防范及纠正程序 现金收付 1.现金收付的,要当面点清金额,并注意票面的真伪。若收到假币予以没收,由责任人负责。 2.现金一经付清,应在原单据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多付或少付金额,由责任人负责。 3.把每日收到的现金送到银行。不得“坐支”。 4.每日做好日常的现金盘存工作,做到账实相符,做好现金结报单,防止现金盈亏。下班后现金与等价物交还总经理处。 5.一般不办理大面额现金的支付业务,支付用转账或汇兑手续。特殊情况需审批。 6.员工外出借款无论金额多少,都须总经理签字,批准并用借支单借款。若无批准借款,引起纠纷,由责任人自负。
银行账处理 1.登记银行日记账时先分清账户,避免张冠李戴。开汇兑手续。 2.每日结出各账户存款余额,以便总经理及财务会计了解公司资金运作情况,以调度资金。每日下班之前填制结报单。 3.保管好各种空白支票,不得随意乱放。 4.公司账务章平时由出纳保管。每日下班后账务章交总经理处。
报销审核 1.在支付证明单上经办人是否签字,证明人是否签字。若无,应补。 2.附在支付证明单后的原始票据是否有涂改。若有,问明原因或不予报销。 3.正规发票是否与收据混贴。若有,应分开贴。 4.支付证明单上填写的项目是否超过3项。若超过,应重填。 5.大、小金额是否相符。若不相符,应更正重填。 6.报销内容是否属合理的报销。若不属,应拒绝报销,有特殊原因,应经审批。 7.支付证明单上是否有总经理签字。若无,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