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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主管职责

(一)承总经理之命或副总经理指示,负责处理职责有关各项业务。 
(二)业务范围内各项规定及其工作方案的拟议。 
(三)业务范围内工作进度、业务绩效及其利弊兴革的报告与建议。 
(四)对所属人员(含配属)的工作绩效与生活行为考评。 
(五)审核有关作业文件,视其性质内容,决定初步处理方式,并对所属人员提示要求。 
(六)业务范围内紧急事件权宜处理或立即转呈核示等。 
(七)业务内涉及其他单位的协调联系。 
(八)向总经理提供政策性建议。 
(九)代行文稿或以室、部、科等一级单位名义行文范围: 
1.处理要点已经签奉核准,按照规定程序具备手续,其业务内不涉及其他单位职责。 
2.研究计划方案,撰述工作报告所需资料的搜集或其意见的征询。 
3.查催该业务有关文书报表。 
4.其他规章所示授权该室、部、组(科)自行处理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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