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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查房制度

  1.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每周查房l~2次,主治医师每周查房二次,对每个病人至少查一次。住院医师每日至少查房二次。
  2.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随时观察病员的神色形态及生命体征的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示上级医师。
  3.医护人员要做好查房前的准备工作。查房时逐级严格要求。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及所有用过的药物,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作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作出肯定性的指示。
  4.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辩证施护质量,研究解决疑难护理问题,结合实际进行中医护理教学。
  5.查房内容
  (1)主任医师查房,要求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危重病员的诊断及治疗计划,审查医嘱、病历及辩证施治情况,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分型不清、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员的病情变化,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
  (3)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用药及综合疗法(针灸、按摩、气功等)后的病情变化,辅助检查材料,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开出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了解病员的饮食爱好与疾病的关系,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起居等方面的意见。对上级医师的指示要认真执行,有疑难问题及病情突然恶化者,随时向上级医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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