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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支票使用管理制度

  1.客人到本公司购买商品,可以使用旅行支票,但不接受私人支票。
  2.检查旅行支票:
  (l)旅行支票具有一定面额;
  (2)支票正面上方签名处已留持票人的签名;
  (3)支票在灯光下有折光反映,票面有凹凸花纹。
  3.接受前,请持票人当面在支票下方签名,否则,支票无效,并与上方已留签名核对是否相符。
  4.如对签名有疑义,可请持票人在支票背面再次签名核对。
  5.请客人出示护照,核对护照姓名与支票上签名是否相符,并把护照国籍、号码抄录在支票背面。同时婉请客人留下住址。
  6.对旅行支票真伪有怀疑,应请银行兑换处鉴定。
  7.对于外币旅行支票,银行要收取贴息。
  8.当支票实际价值大于所购商品价值时,应以现钞退回差额。
  9.请在“转账支票报表”上汇总旅行支票的交款数,并注明何种货币和买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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