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计价方法也有明显的缺点,当经济环境和社会物价水平发生变化时,它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我国的会计制度规定对固定资产的计价采用历史成本。
2.重置完全价值计价。重置完全价值亦称为现实重置成本,它是指在当时的生产技术条件下,重新购建同样的固定资产所需要的全部支出。按现实重置成本计价,虽然可以比较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的现实价值,但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其他问题,会计实务操作也比较复杂。因此,这种方法仅在确定清查财产中盘盈固定资产的价值时使用,或在对报表进行补充、附注说明时采用。
3.按净值计价。固定资产净值亦称为折余价值,是指固定资产原始价值或重置完全价值减去已提折旧后的净额。它可以反映企业实际占用固定资产的数额和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这种计价方法主要用于计算盘盈、盘亏、毁损固定资产的溢余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