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您的位置首页 >> 企业文规 >> 文规正文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业务处理程序

  1.申请立项。
  2.批准立项后,应编制工程概算。
  3.工程概算批准后,下达工程项目计划书。
  4.实行工程招标、投标。
  5.与承建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6.如属包工包料,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定金。
  7.根据工程完成进度,经工程管理人员及负责人签章后支付工程进度款。
  8.工程竣工时请工程监管专业部门,以及基建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和财产、财务管理部门组织对工程质量鉴定和对固定资产工程进行全面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9.审核工程决算书,结清工程款项,由本企业财产管理部门开具固定资产验收单交财务部门据以列账。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8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