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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打卡制度

  1.本公司凡部门经理以下员工(含部门经理)均需打卡:
  2.员工上下班必须到规定的地点(宿舍门岗)打考勤卡,由门岗保安监督打卡工作;
  3.打卡前,请认真核对卡钟时间,以免打错卡位,否则需要签卡;
  4.员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违者以旷工一日处理,如果门岗保安代人打卡,违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5.凡非因工作原因(下同)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一分钟打考勤卡或打卡后没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工作岗位,即视为迟到;提前一分钟以上打卡下班,即视为是早退。迟到和早退每次均以十分钟为限,每增加十分钟加算迟到或早退一次。
  6.凡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三十分钟尚未到工作岗位,或是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和早退超过三次(含三次),即视为是旷工一天。
  7.员工打重卡、漏打考勤卡、(指实际已在规定时间内工作的),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并由部门经理在工卡及说明上加上意见,经人事部核实后,在月底连同考勤资料一并报人事部,(一个月内累计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视为是迟到或早退一次)。
  8.部门经理(主管)和主任级干部漏打考勤卡或打重卡,须在当日写明原因上交人事部,经核实后由总经理签卡;
  9.所有打卡人员签卡次数不可以多于三次,超过三次,员工每次扣罚10分,经理(主管)、主任级干部每次扣罚20分(特殊情况须总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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