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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库房管理规定

  1.入库产品、原材料、配件必须保证合格率100%。库房有权拒收不合格品入库,外来产品、原材料、见供方检验报告及《进货验证记录》批示合格、自产产品应有质检人员粘帖合格证方可办理入库,产品、原材料不准存放车间。如违反本款扣保管员100元,造成损失者加倍处罚。
  2.出库应严格按出库管理制度执行。产品出库应有财务开出的《出库单》、特殊情况下必须有经办人打收条或领导签批方可发货。(三天内必须补齐《出库单》)。如违反本款扣保管员100元,造成损失者加倍处罚。
  3.为加强管理降本节耗,配件、材料、产品内部领用出库,应见生产办开出的领用单,方可发货。如违反本款扣保管员100元。
  4.库房应严格控制产品及原材料先进先出,确保无过期、无报废。并且做到帐、卡、物相符。每季度上报半年以上不流动产品、原材料明细,并注明入库日期、不流动原因(外协产品应执行谁进谁出,力保零库存)。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追究主管领导及保管员责任。
  5.办理退库、换货(不合格)手续必须有厂长批准方可办理。如违反本款扣保管员100元。
  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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