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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保内部通讯联络畅通的规定

  为进一步严肃纪律,确保公司内部通讯联络畅通,坚决杜绝因通讯不畅而贻误工作的现象,特制定本规定,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各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手机号码要告知办公室登记备查,如有变动,当天及时通知办公室更正。
  二、中层及以上管理干部、各部门主管及技术人员、保安人员要保证主要工作时间及晚上24:00之前联络畅通;一般工作人员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及调休、双休日白天应保持通讯畅通,在驾车、开会、处理特殊事项不便接听工作电话时,事后应及时联系。
  三、公司有接待活动并使用信号屏蔽器时,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确保对讲机畅通,不得出现因对讲机没开或没电造成呼叫不应现象。
  四、节假日期间,中层及以上管理干部、各部门主管及值班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五、若出现手机通讯不畅(包括未接听、关机、没电或其他人员投诉等),一次扣罚当月通讯费5元,当月超过三次扣除月度通讯补助费;有接待活动的工作现场对讲机多次呼叫不应,一次扣罚考绩分5分,因通讯不畅而贻误工作由质检部组织追究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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