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由企业据以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书。
3.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按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增资或减资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的规定,分享企业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4.企业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可以向投资者收集超资本金额,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溢价部分及可以接受捐赠的财产,这些都作为资本公积入账。另外,对资产评估确认价值或合同、协议约定价值与原账面净值的差额等,可计入资本公积。
5.对于外商投入资本因出资的币种与企业记账本位币不一致,要按受到出资当日的市场汇价折合资本投资额,发生的汇率折价差额,也计入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