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您的位置首页 >> 企业文规 >> 文规正文

质量处罚管理规定

  1.适用范围
  为了实现____工程的达标、创优,在安装过程中提高施工质量和工艺质量,做到奖优罚劣,规范施工,强化质量控制措施,特制定本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____工程所承接的所有安装、电气和热工调试以及无损检测工作。
  2.相关文件
  ____建设公司  
  工程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____质安字(2003)01号  创优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安装部分)
  3.职责
  3.1 质量处罚由项目质量科负责实施。
  4.规定内容
  4.1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处罚5000~30000元,具体金额参照直接经济损失的5%执行,上限3万元。主要责任人罚款1000~1500元,具体金额为直接经济损失的1%,上限1500元;必要时,同时进行行政处罚。
  4.2 发生一般质量事故,责任单位处罚1000~5000元,具体金额为直接经济损失的5%,下限1000元。主要责任人处罚300~800元,具体金额为直接经济损失的0.8%,下限300元。
  4.3 发生质量事故且隐瞒不报,经查实对隐瞒的责任单位处罚1000元,同时对质量事故的责任人和单位仍按事故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罚,并取消责任单位领导的先进评选。
  4.4 在施工中有下列违章行为,对违章人处以50~500元的罚款。   
  4.4.1 不按图纸施工且又未经有关部门批准。
  4.4.2 不按施工方案、工艺卡规定擅自施工。
  4.4.3 违反施工工艺纪律、不按程序施工。
  4.4.4 无视质量标准,野蛮施工。
  4.5 焊接违规处罚详见《焊接质量奖罚实施细则》。
  4.6 三级验收一次不合格,处罚该项目施工单位100~500元。
  4.7 现场违章而不服从质量人员或其它人员劝阻,责任人处罚100~200元。
  4.8 顾客意见中问题纯属施工原因造成的,责任单位处罚100~200元;如影响公司及项目声誉,造成不良后果,责任单位处罚500~1000元。
  4.9 隐蔽工程、见证点、停工待检点未经验收,擅自隐蔽或继续施工造成无法验收的,该责任单位处罚100~2000元。
  4.10 作业指导书、设备图纸中对施工项目有明确要求,现场条件可以达到而实际未达到要求并造成一定不良后果的,对责任单位处罚200~500元。
  4.11 材料代用手续不齐或私自代用,处罚责任单位200~500元。
  4.12 正在安装的管道、设备的敞口、下班时或中断作业,必须及时封口,违者处罚作业班组100元/个。
  4.13 现场已配管的临抛管道和厂家配管的各类管道和设备的封口应完好,否则按责任区域处罚该作业班组大口径100元/个,小口径30元/个。
  4.14 已安装好的设备和构件严禁擅自切割、拆除,违者处罚责任人或班组300~500/次。
  4.15 对损坏保温、设备、仪表管、电缆等情况,视情节轻重,处罚责任人(或班组)300~500/个。
  4.16 同样问题重复发生,按处罚条款规定从重加倍处罚。
  4.17 发生一般以上安装质量事故,质量科各级质量人员酌情予以处罚。
  4.18 对二、三级验收一次不合格的,相关技术员及质检员要一并处罚;对未进行技术交底、擅自开工的,要对班长进行处罚;
  4.19 以上未列明但符合《创优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安装部分)中条款的有损质量的行为,按该细则予以处罚。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8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