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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宣传管理办法

  通则
  第一条 为充分宣传和推广新产品,保证新产品顺利进入市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以外的事项,须按《广告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新产品的宣传方针,由产品部主管负责制订,并向全体人员讲解,使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确实把握基本方针的要点。
  第四条 产品部主管须以本月及长期销售计划为基础,制订新产品宣传计划方案,并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方面。宣传计划内容包括:
  1.选择与确定宣传对象。
  2.确定宣传媒体。
  3.新产品样品的选择、确定与分配。
  宣传实施方法
  第五条 产品部主管所负责的新产品的宣传工作,需要企业各部门与各机构的支持与协作。
  第六条 产品部主管在宣传实施期中,销售部与各营业分店须向产品部提供宣传活动所需的必要文献、样品等。
  第七条 各营业分店须协助宣传工作顺利进行,诸如张贴宣传画,印发传单,布置展示厅等等。
  第八条 要求各分支机构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配合展开广告宣传活动。
  第九条 广告宣传要把握节奏,事先确定步骤,逐渐加强攻势和广告宣传的渗透力,以达到预期目的。
  第十条 对大企业尚未控制的地区,应该展开大力宣传,以谋求在该区域内增强影响力。
  第十一条 综合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包括报刊杂志的广告、商店销售现场的宣传、电台电视的广告,必要时还可利用批发商的宣传能力,强化新产品的普及宣传工作。
  第十二条 产品进入成长期后,其广告宣传工作可转让给销售部门及销售人员执行;但对竞争激烈的产品,则仍需要产品部负责监控,一旦销售收入下降,立即进行广告宣传攻势,以保持在一定的销售水平上。
  第十三条 对大宗交易以及大宗交易伙伴,产品部仍有责任做出努力,予以维持。
  第十四条 为了提高广告宣传工作的综合效益,产品部应该经常开展下列活动:
  1.以出差方式,巡回各地,与当地老客户保持联系。
  2.不间断地以部门名义和个人名义,诸如寄挂历、送贺年卡、发信等,与客户保持广泛而经常性的联系。
  3.定期不定期开展或参与各种宣传活动,如展示会、博览会、交易会、展销会等。
  4.举办橱窗展示,选择宣传对象,对宣传费用进行预算,对每天的展示成果进行总结,观察顾客在商店行走路线,观察顾客在商店中停留时间,把握本公司商品被询问或打听的频率,听取顾客对广告宣传的反应等。
  内勤业务
  第十五条 内勤须协助第一线新产品宣传活动,以使其顺利开展。内勤工作包括文书工作、保管产品样本工作、保管物品工作、报告书的处理和归档工作以及花名册的管理等。
  第十六条 内勤组长须按产品部主管的指示,整理新产品业务日报、询问记录,并把结果反馈给各位业务员,以促使他们在工作中反省有无疏漏之处。
  第十七条 宣传物品的保管工作:
  1.内勤组对领取与保管各种与新产品宣传有关的物品负有直接责任。
  2.内勤组长必须保证宣传物品的库存供应量,每月末向产品部主管报告一次。
  3.内勤组长必须根据库存报表以及季度或月度宣传品需求量预测,向产品部主管提出建议。
  4.内勤组有责任保管和整理账目,包括库存明细账,收发领用台账,分配记录簿,以及宣传品报废台账等。
  第十八条 产品样品出纳保管工作:
  1.内勤组对产品样品的出纳保管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2.内勤组长须每月末向产品部主管报告新的样品库存情况。
  3.内勤组长须根据库存情况及月、季度预测用量,向产品部主管提出新的样品进货建议。
  4.内勤组长必须对新样品明细账、收发领用台账和分配记录簿进行整理与保管。
  第十九条 报告书的整理与保管工作:
  1.内勤组长应及时安排和督促部下,处理新产品业务员在报告书记载的有关事项。
  2.内勤组长应及时从报告书中寻找重要事项,以及应该做出报告的事项,整理为规范文书,向产品部主管及有关各部主管做出报告。
  3.内勤组应把各报告书汇编成册,加以妥善保管。
  第二十条 花名册编辑工作。内勤组应根据相关文件,以及新产品业务员的报告书,整理汇编客户花名册。
  第二十一条 其他业务工作。内勤组除了以上规定的业务工作外,还应对新产品有关联络业务妥善处理,如应酬、记录、传达和帮助联系等等。宣传物品、产品样品处理。
  第二十二条 产品部主管在每月末经内勤组长向总公司提出下月度进行新产品宣传所需宣传物品及数量。
  第二十三条 产品部主管每月一次,向总公司报告本部门月末各类宣传物品库存情况。
  第二十四条 制作的宣传物品办理所规定的手续后,可从各营业分支机构的仓库,转存入本公司的仓库,并由内勤组负责保管。
  第二十五条 宣传物品如何在各地区、各业务员之间进行分配,由产品部主管决定。
  第二十六条 在紧急状态下,产品部主管如果认为确有必要,可与营业分支机构负责人商议,由分支机构来制作宣传所需要的物品。
  第二十七条 其他扩大宣传所必须的物品,也可由产品部主管决定,由营业分支机构制作。
  第二十八条 每月所需要的试用品、试销品及其数量,也须事先向总公司请示。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的修改与废除由总裁办公室负责,由总裁决定。
  第三十条 本规定于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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