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第三条 协助本单位行政领导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以及基本建设投资等问题作出决策;参与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科技研究、商品(劳务)价格和工资奖金等方案的制订和重大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的洽谈、审查、签订工作。审查并签署单位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专题报告和会计决算报表。审查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合同、经济协议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并参加会签。负责本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并就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培训,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承办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