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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故处理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努力防范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责任事故的认定原则
  1.公司所有员工在在所承担的工作中,出现工作失误,导致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产生经济损失或者人身伤害事故的行为均为责任事故。
  2.根据事故发生的情节及后果,责任事故认定一般分为三级,一级为重大事故,二级为一般事故,三级为轻微事故。重大责任事故是指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或者造成轻伤(甲)以上的人身事故;一般事故是指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含200元)或者造成轻伤(丁)以上的人身事故;轻微事故是指直接经济损失在200元以上(含200元)或者造成轻微伤的人身事故。
  3.按照事故责任的类型可分为:决策事故、技术事故、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四个类型。
  A.决策事故是指由于领导决策失误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决策事故以上述经济标准的10倍值为等同标准,不包括人身伤害情况。
  B.技术事故是指由于技术失误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技术事故以上述经济标准的5倍值为等同标准,不包括人身伤害情况。
  C.违章指挥事故是指在工作中由于指挥失误或不当造成重经济损失的事故或者人身事故。违章指挥责任事故的主体责任人为公司明确了(包括部门明确)的班长以上的负责人,一般员工不具备责任主体。
  D.违章操作事故是指在工作中由于违章操作造成经济损失的事故或者人身事故。
  4.非职责范围内又没有得到领导授权而发生的事故一律不算责任事故,视为民事行为,一切责任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二、责任事故的处理程序:
  1.责任事故发生后不能以部门或集体代替责任人,要按岗位职责追究到人。
  2.发生事故后责任人应及时采取措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影响。部门或车间、班组对于发生的责任事故不得隐情不报。
  3.发生一级责任事故(含等意外事故)必须在10分钟内报主管副总经理、办公室,办公室应在5分钟内通知总经理,并同时通知事故的所有调查处理部门。发生二级责任事故(含同等意外事故)必须在20分钟内报主管副总经理、办公室,办公室应在10分钟内通知总经理,并同时通知事故的所有调查处理部门,发生三级责任事故(含同等意外事故)必须在60分钟内报主管副总经理,依次报告总经理。因紧急抢险而未来得及上报的,应在事故的扩大终止后及时上报。
  4.公司实行责任事故不放过的原则,任何责任事故都必须经过处理程序。事故原因要清楚,事故的责任人要得到教育和处罚,要有防范措施。在事故损失清楚后轻微事故两个工作日要有处理意见,一般事故在五个工作日内要有处理意见,一级事故要在七日内有处理意见。
  5.一级事故的处理程序为:事故单位报告经理办公会紧急会议——确定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调查报告——经理办公会决定——事故处理意见的公布和做责任人工作,二级事故的处理程序为:事故单位报告经理决定——委派确定事故人事故调查——调查处理报告——经理决定——事故处理意见的公布和做责任人工作,三级事故的处理程序为:事故单位报告部门事故调查——调查处理报告——经理决定——事故处理意见的公布和做责任人工作。
  6.决策事故的调查处理权为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
  7.发生一级事故后,责任人、当事人、现场人、相关领导在没有开事故调查会议前不得离开公司,上述人员必须在五个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或事故现场报告。二级、三级事故上述人员要听从调查负责人的安排。
  三、责任事故的处理办法:
  1.责任事故的责任人按照事故损失的10% 、20% 、50%三个比例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人对操作规程不清楚或没有独立操作能力的(指学徒工及或其他因素不了解情况的)承担10%以下的责任,但是其领导师傅要承担到20%责任),20%的责任的使用清节为轻视事故发生或按照习惯操作的而导致的(此类型必须具有一定的以外因素)使用20%以下不低于10%的比例承担责任,不具有上述因素的承担50%的事故责任。
  2.对于具有下列因素而发生责任事故的使用加倍比例:
  a.因酒后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的;
  b.有意识的偷懒行为发生责任事故的;
  c.不听劝阻的。
  3.对于下列行为可以实行减责或者免责:
  a.主动承担自己能够胜任工作的;
  b.为了公司利益而承担艰、难、险任务而发生责任事故的;
  c.在实施创新、发明中出现的失误。
  4.有下列事故的除了追究经济责任外还要采取组织处理:
  因酒后违章操作、违章指挥,有意识的偷懒行为,不听劝阻而发生一级事故的给予开除、撤职的处理;发生二级事故的给予劳动检查一至三个月处理或降职处理。
  四、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自正式发布之日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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