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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册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客户管理,建立成熟稳固的客户系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客户名册的分类:
  1.客户名册分为交易往来客户原始资料(以卡片方式一家公司使用一张)和交易往来客户一览表两种。前者存于经理室备用,后者则分配给各负责部门使用。
  2.交易往来客户原始资料是将交易往来客户的机构、内容、信用以及与本公司的关系等各种信息详细记录,而交易往来客户一览表则是对上述信息的简单记录。
  第三条 交易往来客户原始资料的保管和阅览各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应按严格的登记程,向经理室借阅常备的交易往来客户资料。经理室对于资料的保管要尽职尽责,避免污染、破损、遗失等。
  第四条 记录及订正:
  1.对于开始有交易往来的公司,各负责人要在“交易开始调查书”里记录必要事项,并且取得部门主管的认可后上报董事长。市场部在获董事长的批准后,须依照调查书制成交易往来客户原册,并在往来客户一览表里记录信息。
  2.市场部应一年两次(2月、8月)定期对交易往来客户进行调查,如果有变化,应在交易往来客户原册及交易往来客户一览表里记录、订正。
  3.市场部对于有关交易往来客户的各事项的变化,应随时记录。
  4.交易往来客户如果解散或者与本公司的交易关系解除时,市场部应尽快将其从交易往来客户原册及交易往来客户一览表中除去。
  第五条 各负责人的联络:各负责人对于客户交易的状况要经常注意,如有变化,应向市场部及时反馈以保持交易往来客户原始资料及交易往来客户一览表的正确性。
  第六条 资料的整理及处理交易解除后的资料要标明“交易终止”或者“交易解除”并进行整理。完全不可能恢复的交易客户资料经市场部主管批准后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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