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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达室事务管理准则

  一、交接班事务
  1.工作日结束之后,必须把自己在什么地方值班、接待过程、有无异常现象等情况,向上司作出报告。
  2.在交接班时,必须把全部工作与事项交到下一值班人员手中。尤其是一些重要的事项,诸如来访客人所委托的事、企业内部人员所嘱咐的事,以及其他必须注意的事项,必须记录下来,亲手交给下一班值勤人员。
  二、休息
  1.休息时间,必须在指定的屋内安静地休息,以保证在下一值勤时间中能保持精力集中。
  2.在休息中,如果临时去某处帮忙,或需要离开传达室,必须与同伴打招呼,表明去向以及去干何事,需要多少时间等等。
  三、事故处理
  1.如果发生事故,或者发生动乱、遇上骚扰,立即与警备人员联系,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2.在工作时间里,任何人不得支使传达室值班人员去干私事,如有此情况值班人员必须予以拒绝,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四、传达接待用语
  1.当着来客的面,都必须称呼某某科长、某某处长或某某部长。即使是普通员工,也尽量使用社会场合的各种称谓,以示本公司的文明程度。
  2.在来客面前,禁止使用同事、亲密朋友之间的粗俗或过于亲昵的语言。
  3.应该把每一位来访者当作客人,尽量使用文明礼貌的语言,包括“您”、“先生”、“小姐”这样的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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